(1) 科技成果转化贷款
贷款对象:在枣庄市内注册,贷款年度内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编号的企业。
政策、优势: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以内(含3 年 ) , 利 率 不 超 过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LPR)+200 基点,贷款发放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主管部门:市科技局。
(2)技改专项贷
贷款对象: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须为省级统计体系和省级技改导向目录项目库,且在我省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符合“绿色门槛”要求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政策、优势:省级“技改专项贷”的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加40个BP; 按照LPR的35%给予贴息支持,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0.5%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贷款对象:企业须为在枣庄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权利人。
政策、优势: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60%给予贴息支持,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补助分别不超过50万元、5万元。
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0632-5115558
1358110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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