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之名,凭奋斗探索科学无尽,以有为之势,靠实力攻克产业瓶颈”,这是华为入选十大“国之重器”品牌时,央视的高度评价。
与其说人红是非多,倒不如说人红嫉妒多。企业一旦做大做强,也会伴随着诋毁和碰瓷,就会招来羡慕与嫉妒。
1987年成立的华为,通过多年布局,华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势逐渐凸显,拥有40000+专利家族、100000+有效专利,成为了品牌、专利的全球巨头。
在商标保护上,华为先后申请注册了15000+商标,实现了对品牌的全类别保护和防御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防止了商标被抢注与近似商标被注册等行为的出现。
即便华为的商标网已经钩织得如此严密,但总有人想趁华为不注意“偷摸”碰瓷。
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陈某某在2020年6月24日申请注册了第47543398号“华为土”商标,指定使用在“硅酮;肥料;壤土”等第1类商品上,2021年3月20日,商标初审公告。
华为在为期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内,对该商标提了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期限内作出裁定:“华为土”商标不予注册。
被异议商标“华为土”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文字部分“华为”,未形成有明显区别的新含义,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
故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故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裁定:“华为土”商标不予注册。
同时,陈某某申请注册在第11类上的“华为土”商标也被驳回,商标已无效。2020年8月20日,陈某某在第11类上申请“华为石”商标,遭遇商标驳回,目前未注册成功。
在此,也建议企业应该随时监测周边商标环境,及时发现、及时异议或无效该类商标,及时固定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在最短的时间内降低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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